為了做好2015屆畢業學生的戶口遷移工作,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保衛處制定了戶口遷移實施方案,現轉發如下:
為提前做好2015屆畢業生戶口遷移工作,确保畢業生按時順利離校, 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應屆畢業生的戶口遷移工作由安全工作處戶籍科和各學院(部)團委共同組織實施,各學院(部)團委指派專人進行配合。
二、 方法步驟
(一)凡欲将戶口遷離本校(遷至原籍或工作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在6月8日至12日,由本人到戶籍科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其中,戶口需遷至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必須攜帶《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需有工作單位所在市人事局蓋章)方可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
(二)戶籍科将《常住人口登記卡》分發給應屆畢業生,并開具戶口遷移介紹信,做好登記。
(三)領到《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的畢業生,應于當天到東關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四)因特殊情況未能在6月8日至12日領取到《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的畢業生,可在6月15日至19日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
(五)考入外校研究生的畢業生,應在8月24日和8月25日,由本人攜帶《錄取通知書》原件、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到戶籍科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再到東關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屆時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攜帶上述證件到戶政科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注意事項
(一)各學院(部)務必将此方案傳達給每名應屆畢業生。
(二)工作單位在北京、天津、廣州、深圳且欲将戶口遷至上述城市的畢業生,除攜帶《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外,還需攜帶上述城市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審批手續方可到戶籍科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和戶口遷移介紹信。
(三)對工作單位不穩定的、欲在近期更換工作單位的、工作單位不解決戶口的,各學院(部)應勸其暫緩辦理戶口遷移,以避免改遷。
(四)根據國辦發【2002】19号文件精神,畢業生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内需将本人戶口遷離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