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2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合理設置新的崗位,同時,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納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産生空缺的有關崗位;鼓勵各高校吸收外校畢業生應聘科研助理崗位等。一起來看——
統籌相關部門,切實推進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各單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認識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既是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構建與國家科技計劃實施相匹配的專業科技支撐隊伍的重要舉措。
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科研、人事、财務、就業等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号,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切實推進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最大限度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增強科研助理崗位的吸引力
各高校要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合理設置新的崗位。同時,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納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産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加大保障力度,做好對應聘科研助理崗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切實落實《通知》對科研助理崗位薪酬、社保、檔案等規定的要求,增強科研助理崗位的吸引力。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雙一流”建設高校要發揮帶頭作用,充分挖掘資源和自身潛力,做大做強科研助理隊伍,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同時,不斷提升科技創新供給能力。
客觀全面宣傳科研助理有關政策,鼓勵各高校吸收外校畢業生應聘科研助理崗位
各單位要做好政策宣傳和工作落實,通過集中宣講、文件解讀等多種方式客觀全面宣傳科研助理有關政策,确保高校畢業生了解熟悉相關政策,積極應聘科研助理崗位。
各高校就業部門要指導畢業生通過“國家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學校就業網站等多種渠道及時精準獲取科研助理招聘信息。
鼓勵各高校吸收外校畢業生應聘科研助理崗位,教育部将把跨校招錄人數和比例作為相關考評參考依據。
教育部将把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作為“雙一流”建設監測指标,納入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重要參考因素,并将根據工作推進情況适時組織指導和督查。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四不準”要求,堅決杜絕科研助理簽約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