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全國稅務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事業單位2022年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稅務系統省局信息中心及部分縣(市、區)局信息中心。具體工作職責: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标準,遵循民主、公開、競争、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拟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訂立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35周歲(1986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5日期間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報考省局信息中心崗位考生身份應為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曆人員,計算工作經曆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報考縣級稅務局信息中心崗位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生,即須為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或畢業兩年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黨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員)。
8.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河北省稅務系統事業單位2022年拟招聘45名工作人員,2名為省局事業單位信息崗位(管理崗),43名為基層信息崗位(管理崗),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其中專業參考《2022年度稅務機關公務員招錄專業類别目錄表》設置。
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載明的專業為準。
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确認報名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和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被開除公職或中國共産黨黨籍的人員,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工作的内設機構正職崗位:(一)夫妻關系;(二)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親的配偶;(五)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内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前款所稱同一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一事業單位法人”,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财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官網(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隻能報考一個崗位。
2.網上報名時間: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7:00。
資格審查截止時間:4月23日12:00。
繳費截止時間:4月23日17:00。
3.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
4.資格初審及繳費: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系統支持移動支付)。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5.網上報名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詳細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報考崗位條件,認真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後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先進行“用戶注冊”後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電子證件照片和提交審核等報名工作。
(4)規範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将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後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報名成功需打印報名表以備資格複審時使用。
(5)考生“提交審核”後信息将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内會在報名系統上回複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不能再修改,将進入繳費程序。
(6)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将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盜用或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提醒:報名注冊的用戶名和登錄密碼是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登錄必要信息,均務必牢記。
6.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後,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的比例應不低于3:1,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取消和核減情況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網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内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放棄報名的考生可以申請退費。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将根據疫情穩控情況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網站,了解最新考試安排,自覺做好健康管理和個人防護。《筆試準考證》打印要求将在通知中一并說明。
2.筆試科目
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
科目二:計算機基礎知識
3.成績查詢:筆試後第3天,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是否進入面試。
公共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4.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綜合确定進入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确定。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每個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比例内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實有合格人數确定面試人選。
2.資格複審。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條件複審時,面試人選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表和有關材料的原件以及複印件。經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已經進入面試名單人員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察、體檢環節。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每半天集中公布一次。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計算機基礎知識成績)÷2×50%+面試成績×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考察、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1比例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确定: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殘疾人,學曆(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環節的人選名單在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官網公布。
1.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人事檔案等進行核查。
2.體檢。體檢工作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标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應聘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應聘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确定為拟聘人員,在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官網(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備案
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确定為招聘人員,并辦理備案手續。
(七)聘用
經備案後,由具體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号)處理。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将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适當調整。
政策咨詢電話:0311-88626789(省稅務局人事處)
考務咨詢電話:0311-83808508、83817978
監督舉報電話:0311-86981426(省稅務局紀檢組)
本公告由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二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一:崗位條件表.xls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