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服務中心成立于1988年,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受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委托,承擔全委預算、決算編制,承擔委機關财務、資産、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承擔對委直屬單位财務監管工作。負責為委機關提供會議服務、文印、外事接待、餐飲、車輛管理、物業設施維護、托幼等後勤保障。現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内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序号 | 工作 部門 | 崗位 | 學曆 學位 | 專業及其他要求 | 招聘 人數 | 生源 要求 |
1 | 中心财務處 | 管理崗 | 研究生 碩士 | 120201會計學、1253會計、 0257審計、120202企業管理(财務管理方向) | 1 | 京外 生源 |
2 | 生活服務處 | 管理崗 | 研究生 碩士 | 0832食品科學與工程 | 1 | 京外 生源 |
3 | 文印處 | 管理崗 | 本科 學士 | 081702包裝工程(印刷方向)、081703印刷工程、 080201機械工程(印刷方向) | 3 | 京内 生源 |
4 | 機關幼兒園 | 管理崗 | 本科 學士 | 040106學前教育 | 4 | 京内 生源 |
備注:上述專業設置主要依據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所學學科專業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确認報名資格。
二、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
(三)擁護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六)身體健康,具備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應屆畢業生。京外生源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0歲(1992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京内生源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或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籍的;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聘用後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回避關系的;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28日。
2.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将《國家發展改革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以附件方式發至電子郵箱(fgwfwzx@sina.com),郵件及附件标題按“工作部門+崗位+姓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格式注明。
3. 報名材料:《國家發展改革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證掃描件(電子版)。
4. 有關要求:
(1)與我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内旁系血親或近姻親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
(2)應聘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應确保聯系方式準确無誤,保持通訊暢通。因電話或郵件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3)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國内應屆畢業生,不含留學回國人員。其中,京内生源系指入學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應聘人員,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京外生源須符合應屆畢業生進京落戶政策。
(4)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應為非在職、非就業狀态。
(5)本次招聘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應聘人員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線上進行初步審查,對于符合條件者,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須達到1:5,達不到該比例的,将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複核,複核材料包括:本人外語水平等級證書、在校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畢業前3年以來社保繳費記錄及個稅繳納記錄及《本人承諾書》(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三)考試
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可進入面試。根據各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生與崗位5:1的比例确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應以郵件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确認,未在規定時間内确認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所産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确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确定拟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規定按程序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中心有關政策執行。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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