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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日期:2021-06-03    作者:     來源:     點擊:

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南通開放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工作人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開放大學官網(www.ntou.edu.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 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 碩士研究生,1986年6月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6月以後出生;

4. 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确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本校招聘需要的專業。

(2)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6月的累計工作經曆(按月計算)。

5.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的;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1年8月3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采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證。

2. 學曆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其餘以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人員需提供學曆、學位證書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畢業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後1年内的人員,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還需提供退役證明等相關材料)

3. 報名表(見附件2)。

應聘人員将報名材料的電子文檔壓縮後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ntkdrsc@126.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序号+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

4.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16:00

5. 資格初審: 2021年6月15日16:00前完成

6. 陳述申辯: 2021年6月16日16:00前完成

7. 對初審異議的處理: 2021年6月17日16:00前完成

(二)報名程序

1. 網上報名、提交相關材料。

2. 資格初審。南通開放大學依據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箱提交的報名材料,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在材料提交後24小時内完成,申辯及異議的反饋處理按照上述時間節點進行。

3. 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開放大學官網(www.ntou.edu.cn)公告。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聘人員,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可再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 資格複審。2021年6月26日8點到下午17點在南通開放大學中遠校區14樓第一會議室進行資格複審,如遇特殊情況變更,會及時在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公告,并通過電子郵件或者電話形式告知。資格複審需應聘人員本人到場,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并簽訂《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3)。對資格複審有疑議的可當場進行陳述申辯。資格複審合格當場發放準考證,資格複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名單在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公布)。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2.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将根據有關規定分别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

(一)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複習用書。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 筆試内容:專業基礎知識和能力素質、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詳見《崗位簡介表》)。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2. 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将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通開放大學官網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3.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詳見附件3。

(二)面試

1. 面試對象和内容。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确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最後一名出現同分,則同分者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公告。面試采用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

2. 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日期: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由南通開放大學另行通知。

3. 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試講和答辯成績各占50%,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确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面試分數高者在前;如面試成績仍相同,試講分數高者在前。人員名單在南通開放大學網站予以公告,并由南通開放大學通知應聘者。體檢标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後,考察組應當如實出具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複核,并做出複核結論。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由南通開放大學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于2021年8月底前與拟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内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拟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緻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 拟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 拟聘用人選明确放棄聘用的;

4. 其他導緻拟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後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開放大學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 0513-83559926、13228803061

聯系人:杭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南通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513-85215749;學校紀委辦公室0513-83559270

附件:

1. 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

2. 南通開放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 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4. 《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南通開放大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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