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建校于1958年,是國家首批獨立設置的高職學院,是全國百所高職示範校之一,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國家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單位。2015年以來,學校成為北京市政府推動的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改革試驗學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一帶一路”國家職教人才培養基地,教育部國家級教學資源庫建設單位,教育部批準的士官生教育基地等,承擔了一批重大職業教育改革任務,在多個領域獲得了“全國50強”稱号,2018年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019年進入教育部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項目(“雙高”)全國A類院校。學校綜合辦學實力和水平位于全國高職院校前列,體現了良好的辦學效益。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内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規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四)具有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六)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非京生源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和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網站(https://www.bpi.edu.cn/)人才招聘版塊中發布。 (二)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按要求請登錄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系統(https://zp.bpi.edu.cn)注冊并創建簡曆,簡曆内容需完善并與本人情況一緻,簡曆成功填寫後應聘相應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6月10日 (三)考試程序 1、初試 初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 簡曆篩選通過人員均可憑有效證件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及相關安排将發布在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系統公告欄處,敬請查看。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時須提供反映個人情況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學校人事處和招聘崗位所在部門共同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證明材料包括: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正反面)、初始學曆以來的學曆學位證書、英語水平等級證書(成績單)、職稱(技能)證書和科研成果、獲獎證書(證明)、科研立項、結題證書等。 2、複試 複試人選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達不到規定比例時按實際入圍人員進行複試。複試根據崗位及專業特點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複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根據招聘的學科專業情況組成相應的複試工作小組,負責對複試人員的資格複審、複試考察工作。初試、複試成績均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按初試成績40%、複試成績60%權重合計形成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政審 拟聘用人員按照《北京市教師資格體檢标準》體檢,費用自理;人事處負責拟聘用人員政審工作。 (五)公示拟聘人員名單 學校聽取招聘考核小組綜合評價意見,經院長辦公會審議确定拟聘人員名單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四、相關說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将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終止聘用,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對不按時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與我校簽訂接收意向,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隻接收應聘者在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系統中創建并成功提交的簡曆,其他途徑投遞簡曆無效。 (五)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郵箱有效,所留電話号碼聯系暢通,因郵箱、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五、聯系方式 主管部門: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 通信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号 郵 編:100176 聯 系 人:佟老師 電 話:010-87220271 郵 箱:dkygkzp@126.com(此郵箱不接收求職簡曆) 技術支持:曲老師 電 話:18332536208 附件:《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計劃表》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