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建築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21年度安徽建築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号)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曆學位 | 學科 | 備注 |
9001726 | 輔導員(男) | 14 | 研究生/碩士 | 不限 | 中共黨員 |
9001727 | 輔導員(女) | 13 | 研究生/碩士 | 不限 | 中共黨員 |
9001728 | 黨政管理 | 13 | 研究生/碩士 | 不限 | 中共黨員 |
9001729 | 業務管理 | 7 | 研究生/碩士 | 不限 |
|
注:納入事業編制聘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高的政治素質、堅定的理想信念;
(四)符合招聘計劃中相關條件,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階段需擔任學生幹部1年及以上(有本科高校工作經曆者除外);
(五)研究生學曆,碩士及以上學位。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曆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管理、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曆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工作經曆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曆;
(七)适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9:00至2021年6月4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登錄安徽建築大學招聘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recruit.ahjzu.edu.cn),填報個人報名信息,報名時應聘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确、完整,與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緻,并将以下材料掃描後在報名系統中上傳: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學位證書;
3.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工作單位黨組織推薦意見;
4.要求黨員身份的,需提供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5.要求工作經曆或以工作經曆放寬年齡條件的,需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證明;
6.要求有學生幹部經曆的,需提供學生幹部任職情況證明(一年及以上);
7.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本人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
應聘者慎重執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報考信息不能更改。不按要求報名、誤填、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導緻不能參加考試或影響錄取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審核結果反饋為“審核通過”則說明通過網上初審,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後請點擊“确認參加考試”,進行參加考核确認。逾時未進行确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具體時間和地點将通過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集中審查的方式,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通過初審應聘者本人應提供安徽建築大學公開招聘報名表(通過“報名系統”打印并簽名)和上述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内到我校進行資格驗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即取消考試資格。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的在學校人事處網頁公布。
六、考試考核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崗位所必需的通識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确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确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着重考察應聘者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崗位匹配度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後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心理測試。學校對入圍面試人選集中進行心理測試,運用标準化量表機試,測試結果僅作為面試參考,不計入總成績、不對外公布。
七、成績合成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别占30%、70%。成績合成時,考試和面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别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最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若應聘者各科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排序。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确定。體檢、考察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關規定執行。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報考人員考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工作嚴把政治關、師德關、能力關,根據拟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确,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将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曆、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号)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保密、監督等事項: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51-63828080
咨詢電話:0551-63828024
聯 系 人:闵老師
本公告最終由安徽建築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