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以及研招網相關信息。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聯系招聘單位,确認報名資格。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四)應屆生崗位應聘人員應為在校期間非在職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2023年8月底前取得與最高學曆對應的學曆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報考者畢業時将獲得的最高學曆所對應專業。應聘京内事業單位的,京外生源應屆生須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京内生源應屆生應在入讀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五)社會在職人員畢業時已取得最高學曆對應的學曆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報考者已獲得的最高學曆所對應專業;社會在職人員應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
(六)應屆生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中,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過26周歲(199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聘人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3月)。
(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并仍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應聘人員登錄國管局人才招聘網站(https://gkzp.ggj.gov.cn/),準确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相應的崗位進行在線報名,每名考生隻能報考1個崗位。建議使用火狐浏覽器V52及以上版本登錄報名網址。
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于3月17日17:00前登錄招聘網站,通過“個人中心-投遞進展-投遞狀态”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同時确認是否參加筆試,逾期未确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各招聘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同一崗位拟招聘人數與報考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達到1:5的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将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上公布。
考試分為基礎知識測試、綜合能力測試、面試3個階段(均為百分制),考生在各階段的考試中均需達到60分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第一階段為基礎知識測試,通過線上方式進行。
第二階段為綜合能力測試,通過線下方式進行,根據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數1:10的人員比例确定考生名單,未達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組織。
第三階段為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基礎知識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确定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組織。
面試當天進行資格複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時間和地點将在3月20日17:00前通過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務網站公布(http://www.ggj.gov.cn/)。
(三)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數一定比例(崗位條件明确為應屆生的,比例為1:2;未明确為應屆生的,比例為1:1)産生體檢考察人選。綜合考試考核、體檢、考察情況,确定拟聘用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标準進行。體檢考察不合格、考生自願放棄或其他原因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生自願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産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經用人單位研究,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也可不再遞補。
(四)公示、聘用。
拟聘人選名單将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台、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試用期。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特别提示
1.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确,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招聘期間将通過短信、電話或招聘系統發送消息的方式通知進入下一階段考試的考生,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原因無法取得聯系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六、咨詢電話和監督方式
咨詢電話:見附件各單位聯系方式
來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安門大街22号國管局機關紀委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司
2023年2月27日
招聘崗位需求信息彙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