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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在校生參加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9-15    作者:     來源:     點擊:

各院系:

根據保定市醫療保障局等四部門印發的《保定市2024年度大學生參保繳費工作方案》(保醫保發〔202315号)要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除享受戶籍地參保資助政策的人員外,應全員在學籍地(保定市蓮池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我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費标準及待遇

(一)繳費标準

2024年度個人繳費标準為每人380元,政府财政補助不低于640元。

(二)相關待遇

詳見《參保大學生的保障待遇》(附件1)。

二、在學籍地參保的優惠政策

相比較以普通居民身份在戶籍地參保,隻有在學籍地參保才可享受保定市針對大學生制定的優惠政策:

(一)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二)大學生門診統籌限額較普通居民增加100元,達到每人每年300元。同時,2024年報銷比例拟适度提高,具體以有關文件為準。

(三)大學生畢業就業參加保定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大學生在保定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連續四年繳費折合一年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執行。

三、待遇享受時限

按規定參加保定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保待遇享受期限為202411日至20241231日。為保障參保大學生醫療保險待遇的連續性,在我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學生,新生自入學之日至當年1231日期間産生的政策範圍内費用,非新生自當年城鄉居民征繳方案印發之日起至當年1231日期間産生的政策範圍内費用,可納入下一個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年度。在新學期開學後第二年3月底前,持相關票據和住院、門診等資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予以報銷。統籌基金支付部分和大病保險支付部分分别計入第二年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和大病保險支付限額。往年按照學年度正常繳納或已經按學制一次性繳費的大學生,待遇可享受至畢業年度1231(畢業後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除外)

四、繳費方式

在學籍地參保的學生,待蓮池區醫保局錄入系統後即可繳費,具體繳費時間另行通知。現提供後續繳費方式,具體如下:

通過微信河北稅務公衆号-業務辦理-社保繳納-個人社保繳費-填寫證件号碼和圖片驗證碼-查詢-去繳費(仔細查看參保地是否為蓮池區稅務局)-選擇2024年度-查詢-繳費。

注:學生可通過河北稅務公衆号-業務辦理-社保繳納-個人社保繳費,查詢繳費地。繳費後可通過微信河北稅務公衆号-業務辦理-社保繳納-個人繳費記錄查詢,查詢繳費記錄。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學院高度重視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重要性,将參保政策、相關待遇向每名在校生進行宣傳解讀,讓學生了解在學籍地參保優惠政策。鼓勵在校生在學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請各學院統計在學籍地(保定市蓮池區)參加2024年度醫保的學生信息,并于920日(周三)前報送《XX學院學生批量參保信息統計表》(附件2)電子版。

(三)因個人原因在其他地區參保或自願不參保的學生,填報《XX學院非學籍地參保學生台賬》(附件3)和《學生參保知情書》(附件4)。

《台賬》于928日(周四)前報送電子版,《知情書》由學院留存備案。對于不參保的學生,學院應詳細了解具體原因,幫助并鼓勵學生應保盡保

(四)根據醫保相關政策,脫貧人口、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困難人員,在身份認定地參保可享受優惠政策,具體咨詢當地醫保部門。

(五)參保繳費工作完成後,填寫《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學生參保工作進度表》(附件5),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本科生、研究生相關材料分别報送至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黨委學生工作部   聯系電話:5079444  郵箱:hbustu@163.com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聯系電話:5079688  郵箱:yjsswglk@126.com

 

 

 

黨委學生工作部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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